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蓄热式催化燃烧设备活性炭怎样达到重复利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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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: 浏览次数:50蓄热式催化燃烧设备活性炭怎样达到重复利用 
品牌: 嘉特纬德
单价: 98000.00元/台
最小起订量: 1 台
供货总量: 100 台
发货期限: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2 天内发货
有效期至: 长期有效
最后更新: 2021-09-25 00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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蓄热式催化燃烧设备活性炭怎样达到重复利用

1、采用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有机废气时,对进气成分有一定的要求。一般颗粒物浓度不能超过1.0mg/m3,湿度不能超过60%。活性炭吸附饱和后,需要及时更换,否则设备将完全失去净化作用。

2、吸附到一定程度的活性炭,对有机废气的吸附性能明显下降,当排出尾气不能满足排放要求时,需要对活性炭进行更换。更换后的活性炭可以采用高温饱和水蒸气或加热后的氮气进行脱附,脱附出来的VOCs成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回收利用,或采用其他方式和设备进行处理。

3、吸附了VOCs的活性炭如不进行脱附,则活性炭需要另行处理,不可以直接作为普通的固体废弃物抛弃。

4、被脱附后的活性炭还不能直接投入循环使用,一般经过脱附的活性炭需要再次被活化。对于被吸附成分有易燃易爆可能性的,一般不建议采用活性炭作为吸附剂,应更换为沸石、分子筛等吸附材料。

活性炭经过以上过程,达到重新吸附的过程。


信息来源:http://njjtwd.pb2b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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